A.概要
本基金投資於可持續投資項目。BlackRock 將可持續投資定義為投資於有助實現環境或社會目標的發行人或證券,此類發行人或證券並不會嚴重損害任何該等目標,且獲投資的公司奉行良好的管治手法。BlackRock 參考相關可持續發展框架,以確定投資項目與環境及社會目標是否一致。可持續投資項目應符合適用法律及規例所定義的不造成嚴重損害 (DNSH) 要求。BlackRock 已制定一套準則,以評估發行人或投資項目是否造成嚴重損害。BlackRock 投資於有助實現一系列環境及/或社會目標的可持續投資項目,該等目標可能包括但不限於替代及再生能源、能源效率、污染防治、循環再用與回收、健康、營養、衛生與教育以及聯合國的可持續發展目標。本基金尋求:(i) 使用 ESG 評分來處理重要的環境及社會問題。
本基金尋求將至少 70% 的總資產投資於全球公司的股本證券,而該等公司的主要經濟活動包括研究、開發、生產及/或分銷用於或應用於交通運輸的技術,藉以最大化總回報。此策略的約束性元素如下:(1) 確保本基金的所有投資項目將為可持續投資項目(用作流動性管理及/或對沖目的之工具除外,此等工具將不超過本基金總資產的 20%);(2) 在排除指數內至少 20% 的最低評級證券後,將本基金的加權平均 ESG 評級維持在指數的 ESG 評級之上;以及 (3) 確保本基金所投資的證券發行人中(不包括貨幣市場基金)有 90% 以上獲得 ESG 評級或已就 ESG 目的進行分析。本基金透過 BlackRock 的可持續投資不造成嚴重損害 (Do No Significant Harm, DNSH) 標準將 PAI 納入考慮。
本基金的所有投資將為可持續投資項目或用作流動性管理及/或對沖目的之工具。用作流動性管理及/或對沖目的之工具將不超過本基金總資產的 20%。本基金至少 80% 的總資產將投資於可持續投資項目,但本基金並不承諾分離對設有環境或社會目標的可持續投資項目的最低投資水平。本基金可將最多 20% 的總資產投資於其他投資項目。本基金目前並不承諾將 0% 以上的資產投資於設有環境目標且符合歐盟分類規例的可持續投資項目,但此類投資項目可能構成投資組合的一部分。
BlackRock 已制定一套高度自動化的合規流程,以助確保本基金按照其規定的投資指引及適用的監管規定進行管理。此包括根據相關方法監察本基金的環境或社會特徵。BlackRock 已開發一種確認可持續投資項目的專有方法,而本基金亦會採用若干其他方法以衡量可持續投資目標的實現成效。
BlackRock 開發了一種確定可持續投資的專有方法,本基金使用多種其他方法來衡量可持續投資目標的實現情況。BlackRock 投資組合經理可存取研究、資料、工具和分析,將 ESG 見解整合到他們的投資過程當中。ESG 資料集擷取自外部第三方資料供應商,包括(但不限於)MSCI、Sustainalytics、Refinitiv、S&P 及 Clarity AI。BlackRock 採用全面的盡職調查流程,以根據本產品的可持續投資策略,以高度針對性的方法審查及覆蓋範圍評估評估供應商的產品。我們透過現有的渠道接收資料(包括 ESG 資料),然後通過一系列的品質控制及完整性檢查處理,力求確保資料屬高品質資料,然後再提供予下游的 BlackRock 系統和應用程式(如 Aladdin)使用。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BlackRock 盡力透過第三方供應商從公司獲取最多的已匯報資料,但披露框架的相關行業標準仍在不斷發展,特別是有關前瞻性指標的行業標準。因此,在若干情況下,我們依靠資料供應商的估計或代用措施來涵蓋我們的廣泛可投資發行人範圍。
BlackRock 持續監察歐盟實施可持續投資框架的不斷演進及自身的投資方法,務求確保與監管環境變化保持一致性。ESG 資料集會隨著披露標準、監管框架及行業慣例進化而不斷更新及改良。BlackRock 持續與廣泛領域的市場參與者合作以提高資料品質。而隨著數據環境的轉變,可持續投資及大眾對可持續性的理解正在不斷演變。業界參與者在提供對一家公司或一項投資的全面評估時,不論是要制訂單一衡量指標或一套標準化指標都面對挑戰。因此,BlackRock 建立了一個框架,在考慮到監管要求的情況下識別可持續投資。
BlackRock 採用高標準的盡職調查,以篩選及持續監察本基金的投資項目,旨在確保符合本基金的投資、流動性及風險指引,以及可持續性風險、ESG 準則和一般表現。
我們從 BlackRock 內部的多個層面與客戶資產的投資目標公司進行溝通。如果投資團隊採取直接聯繫,有可能是透過不同形式,但就本質而言,投資組合管理團隊將尋求與獲聯繫的被投資公司的高層或董事會進行定期和持續的對話,以推動基於 ESG 特徵和主要不利指標的健全管治及可持續的商業操守,以及了解公司管理和監督旨在解決已確定的 ESG 問題的行動的成效。溝通亦允許投資組合管理團隊就公司營商手法及披露提供回饋。
本基金沒有訂明特定的指數作為參考基準以實現其可持續投資目標。
B.不對可持續投資目標造成嚴重損害
可持續投資項目符合適用法律及規例所定義的 DNSH 要求。BlackRock 已就所有可持續投資項目制定一套準則,以評估發行人或投資項目是否造成嚴重損害。被視為造成嚴重損害的投資項目並不符合可持續投資項目的條件。
每種投資對可持續性因素的不利影響的衡量指標,均以 BlackRock 的可持續投資專有方法進行評估。BlackRock 使用第三方數據及/或基本面分析來識別對可持續性因素造成負面影響及造成嚴重損害的投資項目。
可持續投資項目均經過評估,以考慮任何有害影響,並確保符合《經合組織跨國企業準則》及《聯合國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的國際標準,包括《國際勞工組織工作基本原則和權利宣言》中所訂定的八項基本公約及《國際人權公約》所載的原則及權利。被認為已違反該等公約的發行人均不視為可持續投資。
C.金融產品的可持續投資目標
本基金尋求將至少 70% 的總資產投資於全球公司的股本證券,而該等公司的主要經濟活動包括研究、開發、生產及/或分銷用於或應用於交通運輸的技術,藉以最大化總回報。
本基金將集中投資於向再生能源轉型以產生收益的公司,例如電動、自動駕駛及/或數碼連接車輛。
本基金投資於可持續投資項目。BlackRock 將可持續投資定義為投資於有助實現環境或社會目標的發行人或證券,此類發行人或證券並不會嚴重損害任何該等目標,且獲投資的公司奉行良好的管治手法。BlackRock 參考相關可持續發展框架,以確定投資項目與環境及社會目標是否一致。
BlackRock 投資於有助實現一系列環境及/或社會目標的可持續投資項目,該等目標可能包括但不限於替代及再生能源、能源效率、污染防治、循環再用與回收、健康、營養、衛生與教育以及聯合國的可持續發展目標(「環境及社會目標」)。
若符合以下條件,投資項目將評估為有助實現環境及/或社會目標:
a) 發行人業務活動的最低比例有助實現環境及/或社會目標;
b) 或發行人的經營手法有助實現環境及/或社會目標。
本基金考慮被認為與發行人業務有關的重要環境及社會問題,以 ESG 評分方法評估發行人面臨該等風險及機遇的水平及管理手法。ESG 評分方法對不同問題設定不同的比重,根據發行人所涉及的活動類型,若干環境及社會問題更為重大。ESG 評分的環境部分涵蓋以下環境主題:氣候變化、自然資本、污染與廢料以及環境機遇。ESG 評分的社會部分涵蓋以下社會主題:人力資本、產品責任、持份者的反對以及社會機會。具有較高 ESG 評分的企業發行人被視為奉行較可持續的經營手法。
本基金並不使用參考基準來實現其所推廣的 ESG 特徵,但使用 MSCI All Countries World Index(「指數」)來比較本基金所推廣的若干 ESG 特徵。
D. 投資策略
本基金尋求將至少 70% 的總資產投資於全球公司的股本證券,而該等公司的主要經濟活動包括研究、開發、生產及/或分銷用於或應用於交通運輸的技術,藉以最大化總回報。
該基金將集中投資於向再生能源轉型以產生收益的公司,例如電動、自動駕駛及/或數碼連接車輛。
在正常市況下,本基金將投資於市值規模屬大、中、小型且涉及於以下活動的公司的股本證券組合:原材料(例如金屬及電池材料)、組件及電腦系統(例如電池及電線)、科技(例如車輛感應器技術)以及基礎設施(例如車輛電池充電站)。該等公司由投資顧問根據其管理與再生能源相關風險及機遇的能力以及其 ESG 風險及機遇資質進行評級,例如被認為對可持續增長至關重要的領導及管治框架、策略性地管理 ESG 相關長遠問題的能力以及此可能對公司財務產生的潛在影響。投資顧問將此類公司視為可持續投資。
每項活動的參與程度評估可能基於收益百分比、界定的總收益門檻或與受限活動的任何關聯性(不論收益的多寡)。
本基金採用「類別最佳」的方法進行可持續投資。意即本基金就各相關行業(不排除任何行業活動)選擇最佳發行人(從 ESG 的角度)。本基金所投資的證券發行人中,有 90% 以上均獲得 ESG 評級或已就不同 ESG 目的進行分析。
投資顧問使用其分析來構建一個在排除指數中至少 20% 的最低評級證券後,ESG 評級高於指數的投資組合。
此策略的約束性元素如下:
1.確保本基金的所有投資項目將為可持續投資項目(用作流動性管理及/或對沖目的之工具除外,此等工具將不超過本基金總資產的 20%)。
2.在排除指數中至少 20% 的最低評級證券後,將本基金的加權平均 ESG 評級維持在指數的 ESG 評級之上。
3.確保本基金所投資的證券發行人中(不包括貨幣市場基金)有 90% 以上獲得 ESG 評級或已就 ESG 目的進行分析。
對可持續性因素的主要不利影響的考慮
本基金透過 BlackRock 的可持續投資不造成嚴重損害 (Do No Significant Harm, DNSH) 標準將 PAI 納入考慮。本基金將在年度報告中提供有關 PAI 的資料。
良好管治政策
BlackRock 結合投資顧問的獨到見解及與股東的溝通,再加上外部 ESG 研究供應商所提供的數據,以評估獲投資公司的良好管治手法。BlackRock 使用外部 ESG 研究供應商的數據,來初步識別在有關健全管理結構、僱員關係、僱員薪酬及稅務合規的關鍵績效指標 (KPI) 方面,管治手法未令人滿意的發行人。
若確定發行人存在良好管治方面的潛在問題,則對發行人進行審查,以確保在投資顧問同意此外部評估結果的情況下,投資顧問信納發行人已採取補救措施,或將在一段合理時間內採取補救措施,而此時間的長短乃根據投資顧問與發行人的直接聯繫釐定。投資顧問亦可能決定減少對此類發行人的投資。
E. 投資比例
本基金的所有投資將為可持續投資項目或用作流動性管理及/或對沖目的之工具。用作流動性管理及/或對沖目的之投資將不超過本基金總資產的 20%。
本基金至少 80% 的總資產將投資於可持續投資項目,但本基金並不承諾分離對設有環境目標的可持續投資項目的最低投資水平,或分離對設有社會目標的可持續投資項目的最低投資水平。
本基金可將最多 20% 的總資產投資於其他投資項目。
本基金可將金融衍生工具用作投資及有效管理投資組合目的。就金融衍生工具而言,上述任何 ESG 評級或分析將僅適用於相關投資。
本基金目前並不承諾將 0% 以上的資產投資於設有環境目標且符合歐盟分類規例的可持續投資項目,但此類投資項目可能構成投資組合的一部分。
本基金並不承諾對過渡性及扶持性活動進行投資,但此類投資項目可能構成投資組合的一部分。
本基金至少 80% 的總資產將投資於可持續投資項目。如上文所述,此類可持續投資項目將是設有不符合歐盟分類規例之社會目標或環境目標或設有這兩種目標的可持續投資項目組合,而實際的組合組成可能有變。
本基金投資於不符合歐盟分類規例的可持續投資項目,理由如下:(i) 為落實本基金投資策略;(ii) 可能無法獲取用於確定是否符合歐盟分類規例的數據;及/或 (iii) 相關經濟活動可能不符合歐盟分類規例的可用技術性篩選準則,或可能不符合該等技術性篩選準則所訂明的所有要求。
其他持倉限制在 20%,並可能包含金融衍生工具、現金、類現金工具、集體投資計劃 (CIS) 的股份或單位以及全球不同政府及機構所發行的固定收益可轉讓證券(亦稱為債務證券)。
由於該等投資項目均用作流動性管理及/或對沖目的,使用該等投資項目並不影響可持續投資目標的實現。
其他持倉並不視作違反最低環境或社會保障措施。
F. 監察可持續投資目標
BlackRock 已制定一套高度自動化的合規流程,以助確保本基金按照其規定的投資指引及適用的監管規定進行管理。此包括根據如「G 節 — 方法」所述,以相關方法監察基金的環境或社會特徵。
投資組合經理的主要責任是遵守基金招股章程和其他管治文書的合約條款,並由 BlackRock 的投資組合及風險管理軟件 Aladdin 提供支援。
投資組合合規小組 (「PCG」) 乃 BlackRock 業務營運部的一個小組,負責在 Aladdin 內 BlackRock 的交易前和交易後合規監察系統中,對基金可被編碼的投資限制進行編碼。若投資限制無法被編碼,則會設定人手程序進行準則測試。
交易前及交易後監察
創建交易或訂單後,前端的合規系統會在執行指令前根據基金的投資準則對交易進行即時審查。如果發現有不符合規定的情況,交易或訂單將無法進一步執行。
此外,系統亦會在交易後按日終倉位隔夜進行合規性測試,並以 T+1 為基礎匯報。系統會識別合規的例外情況和警告,並上報予相關的投資專業人士展開調查,他們會按需要與相關的主題專家接觸以解決問題。有關潛在項目的識別和調查會被記錄在電子系統中,該系統包含一個全面的工作流程,提供審計追蹤。必要時會按需要採取適當的糾正措施以解決異常情況。
由於系統的功能性或資料限制,若干 ESG 特徵的監察可能無法實現自動化。此等 ESG 特徵需要接受定期審查和監察,以確保產品遵守相關承諾。
我們會遵照監管義務的規定,向相關管理公司、審計師、託管人和監管機構匯報違規行為。
倘若 BlackRock 將基金的部分管理權委託給第三方經理人,該第三方經理人須負責確保基金遵守投資管理協議中的投資準則及投資限制,包括與基金的環境或社會特徵有關的準則及限制。與環境或社會特徵有關的投資限制,一般會向第三方經理人傳達,BlackRock 或會因應基金的環境和社會特徵不時提供更新。倘第三方經理人採取被動策略,該第三方經理人亦可透過追蹤在編算方法中已融入環境或社會特徵的基準指數,以監察基金有否實踐該等環境或社會特徵。BlackRock 每天會收到第三方經理人所持倉位的資訊,並按照之前描述的後端合規程序執行交易後的合規檢查。BlackRock 亦會定期對第三方經理人執行盡職調查,以確保現有的監察框架仍然恰當。
G. 方法
就本基金而言,BlackRock 採用了以下方法:
可持續投資方法
BlackRock 已開發一種專有的方法以確認可持續投資項目,該方法分為四部分的評估:
(i) 經濟活動對環境及/或社會目標的貢獻;
(ii) 無重大損害;
(iii) 達到最低限度保障;及
(iv) 良好的管治(適用時)。
投資項目必須符合此測試的全部四個部分方會被視為可持續投資。可持續投資須接受嚴格的監督程序,以確保符合監管標準。
(i) 經濟活動對環境及/或社會目標的貢獻
環境及社會目標
本基金投資於有助於實現一系列環境及/或社會目標的可持續投資項目,該等目標可能包括(但不限於)替代及再生能源、能源效率、污染防治、循環再用與回收、健康、營養、衛生與教育,以及聯合國的可持續發展目標(「環境及社會目標」)。
經濟活動評估
若符合以下要求(同時取決於其是否符合其他三方面的要求),該項投資將被認可作為可持續投資:
商業活動
•使用第三方供應商的數據配對後有系統地顯示,發行人的產品及/或服務收入中逾 20% 用以實現環境及/或社會目標。基本分析亦可用於評估沒有第三方供應商數據的發行人,或分析員確認資料不準確,或有較收入數據更合適的重要性指標來確定公司的貢獻,例如資本開支或回收狀況。
商業操守
• 發行人已根據「科學基礎減量目標倡議」(SBTi) 設定了減碳目標,並經由第三方供應商的數據或基本評估方式驗證。
•明顯的領導力屬性,證明公司作為可持續發展實踐推動者的關鍵角色。
固定收益證券
• 就收益債券而言,倘發行收益經基本評估確定對環境及/或社會目標有實質性的貢獻,則該等債券乃屬可持續投資
•就其他固定收益證券而言,倘證券與基本評估確認的環境及/或社會目標相符,例如致力於促進《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的超國家實體發行的環境及/或社會資產支援和抵押貸款支援證券,則該等固定收益證券乃屬可持續投資
(ii) 無重大損害 (DNSH)
可持續投資項目符合適用法律及規例所定義的 DNSH 要求。BlackRock 已為所有可持續投資制定了一套標準,以評估一項投資是否有重大損害,這些標準既考慮了第三方資料,亦考慮了基本的洞察力。投資項目均經由基於系統的控制措施根據這些標準而篩選,任何被認為造成重大傷害的投資都不符合可持續投資的條件。BlackRock 根據法規中的定義,評估每種投資對可持續性因素的不利影響的衡量指標。
使用能够说明企业在某项投资中的活动(即被认为对环境或社会具有负面影响的活动)或者与环境或社会争议有关的第三方供应商数据评估不利影响的指标,从而排除贝莱德确定会危及可持续性指标的投资,但也有少数例外情况,比如,数据被判定为不准确或不是最新数据。
若沒有資料或資料基本不完整,則會以合理資源進行基本分析,以確認 BlackRock 識別對可持續性指標的不利影響。
(iii) 達到最低限度保障
可持續投資項目均經過第三方資料供應商的資料評估,務求符合《經合組織跨國企業準則》及《聯合國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的國際標準,包括《國際勞工組織工作基本原則和權利宣言》中所訂定的八項基本公約及《國際人權公約》所載的原則及權利。被認為已違反該等公約的發行人均不視為可持續投資。
(iv) 良好的管治
在良好管治評估方面,BlackRock 使用來自外部第三方 ESG 研究供應商的資料,以初步識別該等在管理操守與上述準則相關的關鍵績效指標 (KPI) 方面,表現未令人滿意的發行人。若確定發行人存在良好管治方面的潛在問題,則對發行人進行審查,以確保在投資顧問/經理同意該外部評估結果的情況下,投資顧問/經理信納發行人已採取補救措施,或將在一段合理時間內採取補救措施,而此時間的長短乃根據投資顧問/經理與發行人的直接聯繫釐定。投資顧問/經理亦可能決定減少對此等發行人的投資。在內部控制下,基金對有良好管治缺陷的發行人的間接風險敞口被限制在最低水準,同時也會定期監察以確保此等間接風險敞維持在最低水平。
其他方法
此外,還使用以下方法來衡量可持續投資目標的實現情況:
1.本基金使用 MSCI ESG 評分作為評估發行人面臨環境和社會風險及機遇的水平及管理手法。更多有關 MSCI ESG 評分方法的詳情載列於:https://www.msci.com/our-solutions/esg-investing/esg-ratings
本基金已透過在策略中融入環境及/或社會特徵,被評估為有考慮 SFDR 監管技術標準中定義的一套主要不利影響指標(PAI)。我們已評估是否已考慮,以及如何充分或部分地考慮這些問題,並在合約前和定期報告中概述該等特徵與 PAI 有何關聯。
H. 資料來源及處理
資料來源
BlackRock 的投資組合經理可獲取研究數據、資料、工具及分析,將 ESG 見解融入到其投資過程中。Aladdin 是連接即時管理投資組合所需的資料、人員和技術的作業系統,也是 BlackRock ESG 分析和報告能力背後的引擎。BlackRock 的投資組合經理使用 Aladdin 作出投資決策、監控投資組合,並獲得可以為投資過程提供資訊的重大 ESG 見解,以實踐基金的 ESG 特徵。
ESG 資料集擷取自外部第三方資料供應商,包括(但不限於)MSCI、Sustainalytics、Refinitiv、S&P 及 Clarity AI。這些資料集可能包括重要的 ESG 評分、碳排放資料、商業參與指標或爭議相關指標,並已被整合到供投資組合經理使用的 Aladdin 工具,且已融入在 BlackRock 的投資策略中。該等工具支援整個投資過程,從研究到投資組合構建和建模以至匯報。
為確保資料質素而採取的措施
BlackRock 採用全面的盡職調查流程,從而根據本產品的可持續投資策略(及其環境及社會特徵或可持續目標),以高度針對性的方法審查及覆蓋範圍評估評估供應商的產品。我們的流程涵蓋定性及定量分析,以評估資料產品的適用性,並符合適用的監管標準。
我們從以下五個核心領域評估 ESG 供應商和資料:
1.資料採集:這包括(但不限於)評估資料供應商的基本資料來源、用於獲取資料的技術、識別錯誤資料的過程,以及使用機器學習或人工資料採集的方法。我們亦會考慮已規劃好的改良計劃
2. 資料涵蓋:我們的評估包括(但不限於)一個資料庫對我們可投資的發行人及資產類別的覆蓋度。這包括考慮對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處理,以及估算數據或匯報資料的應用
3.方法:我們的評估包括但不限於考慮第三方供應商採用的方法,包括收集和計算方法、與行業或監管標準或框架的一致性、重大性門檻以及其處理資料誤差的方法。
4.資料核證:我們的評估包括(但不限於)第三方供應商驗證收集的數據和品質保證流程的方法,包括他們與發行人的關係
5.運作:我們評估資料供應商運作的各個層面,包括但不限於其政策和流程(包括考慮任何利益衝突)、資料研究團隊的規模和經驗、培訓計劃,以及第三方外判商的使用情況
此外,BlackRock 積極參與有關供應商對第三方資料庫或指數方法的擬訂變化的諮詢,並向資料供應商的技術團隊提交全面的意見和建議。BlackRock 經常與 ESG 資料供應商(包括指數供應商)保持接觸,以了瞭解行業發展。
資料的處理方式
在 BlackRock,我們的內部流程著重於為投資專業人員提供標準化和一致的高品質數據,以提高透明度並用作報告目的。我們透過現有的渠道接收資料(包括 ESG 資料),然後透過一系列品質控制及完整性檢查進行處理,力求確保資料屬高品質資料,然後再提供予下游的 BlackRock 系統和應用程式(如 Aladdin)使用。BlackRock 的綜合技術使我們能透過各種環境、社會和管治衡量指標,以及不同資料供應商,以彙編有關發行人及投資的資料,並將這些資料供應給投資團隊和其他支援和控制職能部門,例如風險管理部門。
估算資料的運用
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BlackRock 盡力透過第三方供應商從公司獲取最多的已匯報資料,但披露框架的相關行業標準仍在不斷發展,特別是有關前瞻性指標的行業標準。因此,在若干情況下,我們依靠資料供應商的估計或代用措施來涵蓋我們的廣泛可投資發行人範圍。面對目前資料環境的挑戰,雖然我們在 BlackRock 的可投資範圍內依賴大量的估算數據,不同的資料集的水平可能存在差異,但我們努力確保估算數據的使用符合監管指引,並且對資料供應商的採集方法具有必須的存檔及透明度。BlackRock 意識到提高其資料品質和資料覆蓋面的重要性,並繼續更新改良供給其投資專家和其他團隊使用的資料集。倘若當地國家層面的法規要求,基金可以規定明確的資料覆蓋水平。
I. 方法及資料的限制
方法的限制
可持續投資是一個不斷演進的領域,不論在業界對其理解,以及區域性及全球性的監管框架而言亦如是。BlackRock 持續觀察歐盟實施可持續投資框架的不斷演進,並務求改良其投資方法,確保與監管環境變化保持一致性。因此,BlackRock 可能會在未來的任何時候,隨著市場慣例的發展或進一步的監管指引的出現,更新這些披露,以及所使用數據的採集方法和資料來源。
BlackRock 亦有採納《聯合國可持續發展目標》及次級目標作為其環境及/或社會目標。任何評估也將嚴格按照招股章程中規定的方法執行。評估中不會納入與可持續發展目標的常規使用相關的假設作為考慮因素,包括(但不限於)適用的地理限制和該等可能受時間或範圍限制的承諾,例如可能只適用於政府的目標。
與資料來源有關的限制性列明如下:
資料的限制
ESG 資料集會隨著披露標準、監管框架及行業慣例進化而不斷更新及改良。BlackRock 持續與廣泛領域的市場參與者合作以提高資料品質。
雖然每個 ESG 指標都可能有其各自的局限性,但資料的局限性可大致視為包括(但不限於):
•鑑於影響發行人、地域或行業的報告及披露標準不同,因而缺乏若干 ESG 指標
•關於可持續發展的法定企業匯報標準仍未成熟,導致公司自身可以在不同程度上根據監管準則匯報,因此一些指標覆蓋水平可能較低
•不同的資料供應商對 ESG 資料的使用和匯報程度與估算的 ESG 資料不一致,或在不同時段進行,導致資料可比性成為一項挑戰。
•取決於資料供應商採用的假設,估算數據在本質上可能與實際數字不同。
• 鑑於供應商的採集方法不同或使用主觀準則,對發行人的觀點或評估會有差異。
•大部分企業的 ESG 報告和披露都是每年進行,並且需要大量時間準備,意味這些資料的產生較財務數據滯後。不同的資料供應商在將此等資料納入其資料庫時,也可能存在不一致的資料更新頻率。
•各種資產類別和指標之間的資料覆蓋度和適用性可能有所不同
•前瞻性數據(例如與氣候有關的目標)可能與歷史和當前時間點的度量有重大差異。
有關如何計算與可持續發展指標一起匯報的指標的詳細資訊,請參閱本基金的年報。
可持續投資和環境及社會標準
而隨著數據環境的轉變,可持續投資及大眾對可持續性的理解正在不斷演變。業界參與者在提供對一家公司或一項投資的全面評估時,不論是要制訂單一衡量指標或一套標準化指標都面對挑戰。因此,BlackRock 建立了一個框架,在考慮到監管要求的情況下識別可持續投資。
BlackRock 利用第三方供應商的數據來評估投資有否造成重大損害並具有良好的管治手法。在某些數據缺乏、不完整或不準確而要進行基本評估的情況下,會採取適度的手法和合理的努力,以識別有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問題。即便作出了合理的努力,也並非總能獲取相關資訊,在這種情況下,將根據 BlackRock 對投資或行業的了解進行主觀評估。在若干情況下,數據可能會反映發行人可能僅在事實發生後才採取的行動,且不會反映所有可能造成重大損害的情況。
J. 盡職調查
BlackRock 採用高標準的盡職調查,以篩選及持續監察本基金的投資項目,旨在確保符合本基金的投資、流動性及風險指引,以及可持續性風險、ESG 準則和一般表現。就促進環境或社會特徵的基金而言,投資組合經理須於投資平台內採取交易前和交易後的控制措施,以具約束力的方式將可持續性融入納入投資過程,或設定可持續投資目標。投資監督團隊會對投資組合經理執行盡職調查,並監督可能會擴展至基金章程中規定的要求的內部限制。投資組合經理亦遵守相關的歐洲、中東和非洲政策,包括已更新的投資盡職調查政策以納入可持續性風險。法律與合規部門已實施架構,確保包括投資組合經理在內的所有員工均採取及遵守相關政策與程序。
投資顧問將可持續性風險納入基金的投資盡職調查流程。基金的投資組合經理主要負責考慮可持續性風險。他們受投資顧問和 BlackRock 風險管理職能的監督架構所規範。RQA 集團也會獨立審查可持續性風險,而合規團隊會進一步監督並監控與各基金相關的 ESG 要求,以及各基金的投資限制。RQA 是 BlackRock 風險管理框架的第二道防線。RQA 負責 BlackRock 的投資和企業風險管理框架,當中包括監督與可持續性相關的投資風險。RQA 投資風險會定期與投資組合經理作出評核,藉以確保投資團隊獲得相關可持續性風險的建議,並在我們的投資平台上輔助把可持續性納入考量的第一線監察與監督。RQA 還設有一個專門的可持續性風險團隊,旨在與風險管理人員和企業合作,加強這種具建設性的直接聯繫。RQA 與整個投資平台的工作小組及 Aladdin Sustainability Lab 合作,透過對全公司的數據、建模、方法和分析作出諮詢,從以推動公司發展可持續性工具組合。此外,BlackRock 還爲所有投資組合經理提供了主要不利影響的相關數據,且將投資決策對投資盡職調查流程中可持續性因素的主要不利影響考慮在內。有關詳細資訊,請參閱上述「D節 — 投資策略」。
K. 參與政策
本基金
本基金並不使用溝通的方法來兌現其對環境或社會特徵或可持續投資目標的約束性承諾。對於追求股票策略的基金,投資組合管理團隊會執行相關投資程序,而與我們投資的公司直接聯繫是當中不可或缺的一環。直接聯繫是盡職調查的一部分,用意為評估公司如何管理 ESG 風險和機遇,以及這些風險和機遇如何影響公司財務。由於重大的 ESG 問題與企業的長期策略和基本價值有著無形連繫,我們利用直接聯繫來討論關注事項,了解機遇並分享具建設性的意見。我們針基金的直接聯繫程度和投入程度會因基金的承諾和目標而異。
一般事項
我們從 BlackRock 內部的多個層面與客戶資產的投資目標公司進行溝通。
如果某個投資組合管理團隊明確將直接聯繫確定為被投資公司在 SFDR 背景下對環境、社會和管治問題作出承諾的證明方式之一,則這種聯繫政策所採用的有效方法,以及在這種聯繫政策未產生預期影響的情況下如何調整這種相關政策(通常反映自特定主要不利指標的減少),將在該基金的[章程和網站披露]中說明。
如果投資團隊採取直接聯繫,有可能是透過不同形式,但就本質而言,投資組合管理團隊將尋求與獲聯繫的被投資公司的高層或董事會進行定期和持續的對話,以推動基於 ESG 特徵和主要不利指標的健全管治和可持續的商業操守,以及了解公司管理和監督旨在解決已確定的 ESG 問題的行動的成效。直接聯繫也可讓投資組合管理團隊針對公司實務與披露事項提供意見。
如果相關投資組合管理團隊對公司處理已識別之 ESG 特徵和/或主要不利指標的方法存有疑慮,則可選擇向公司董事會或管理層解釋其期望,並在股東大會上利用投票表明他們有未解決的問題。一般而言,這是透過投票反對他們認為有責任改善已識別之 ESG 特徵或主要不利指標的董事連任。
獨立於任何特定投資組合管理團隊的活動,在最高層面而言,為落實其信託方法,BlackRock 已決定,作為了解情況、投入業務的股東,促進健全的公司管治是符合其客戶最佳長期利益的做法。此乃 BlackRock Investment Stewardship 的責任。BlackRock 主要透過 BIS 團隊的工作滿足股東權利指令 II(「股東權利指令 II」)中有關與上市公司及投資生態系統中其他各方溝通的要求。BlackRock 的股東權利指令 II 溝通政策副本載於 https://www.blackrock.com/corporate/literature/publication/blk-shareholder-rights-directiveii-engagement-policy-2022.pdf。
BlackRock 的投資管理方法載於 BIS 全球原則及市場層面投票指引。BIS 全球原則載有我們的管理理念及我們對支持公司創造長期價值的企業管治及可持續營商手法的看法。我們意識到公認的公司管治標準及規範因市場而異;但我們認為管治手法的若干基本元素是全球公司創造長期價值能力的根本。我們針對特定市場的投票指引載有關於 BIS 如何落實全球原則的詳情(考慮到當地市場標準及規範),並告知我們就股東大會特定投票項目作出的投票決定。BlackRock 的整體投資管理及溝通方法載於:https://www.blackrock.com/uk/professionals/solutions/shareholder-rights-directive 及 https://www.blackrock.com/corporate/about-us/investment-stewardship
在進行溝通時,BIS 可能將焦點放在特定的 ESG 主題上,而有關主題載於 BlackRock 的投票次序 https://www.blackrock.com/corporate/literature/publication/blk-stewardship-priorities-final.pdf
L. 實現可持續投資目標
並無特定指數指定為參考基準,以確定本金融產品與其所推廣的可持續投資目標是否一致。然而,請注意,MSCI AII Countries World Index 均用於比較本基金所推廣的若干 ESG 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