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範

貝萊德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範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並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規定,向台端告知下列事項,請台端詳閱:

1. 資料蒐集目的:

為辦理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相關業務、境外基金相關業務、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及其他合於本公司之營業登記項目或主管機關所核 准之業務,以及基於營業目的、風險控管、稽核、法令遵循、客戶服務、管理、資訊提供、行銷活動推廣、會員募集、 為台端之利益或依法令規定,或因各相關國內外主管機關、法院要求等。

2. 蒐集個人資料之類別:

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統一編號及護照號碼、法定代理人資料(含姓名及身分證統一編號)、婚姻狀況、家庭狀況、戶籍資料、 教育程度、職業、任職公司地址及電話、聯絡電話(含手機電話)、 通訊地址、戶籍地址、電子信箱、財務情況(包括但不限於所得、 資產、負債、帳務、信用、投資、保險及其衍生帳號或卡號等)、 其他合於營業項目之特定目的所須蒐集之個人各項資料後續與公司往來之個人資料。

3.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對象、地區及方式:

  1. 期間:依相關法令或契約約定之保存期限, 或本公司因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或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
  2. 對象:本公司、本公司之股東、國內外關係企業及聯屬公司(以下合 稱「集團企業」)、證券交易所、相關國內外主管機關、專業顧問、 依法有調查權之機關或金融監理機關、法院、本公司之共同行銷或合作推廣對象、國內外業務委外機構及其專業顧問及關係企業、 未受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制之國際傳輸個人資料之接受者、其他與本公司、集團企業或委外機構有業務往來之機構、 任何依法定義務或契約義務所必要提供之第三方,或經台端書面同意之對象。
  3. 地區:前揭所稱對象之所在地。
  4. 方式:電子文件、書面、電話、傳真、 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4. 台端就本公司保有台端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

  1. 得向本公司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 而本公司依法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2. 得向本公司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台端應為適當之釋明。
  3. 得向本公司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 惟依法本公司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得不依台端請求為之。

5.台端另同意所提供之資料可為上述目的外之利用, 包括但不限於進行合併、收購、營業出售、委託經營、共同經營或任何其他本公司及/或其集團企業所為之類似情況。

6. 台端知悉並瞭解, 如未將申請業務或服務所需之個人資料提供予本公司,本公司將無法提供台端相關服務。